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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纳税申报与缴纳-税法与纳税实务

第六节 纳税申报与缴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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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纳税地点

(1)除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,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;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,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。

(2)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,应当(试读)...

税法与纳税实务

刘进涛 左静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