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公司法下,“夫妻公司”中男方为董事、女方为监事或经理的权力制衡格局将被打破。但作为持股的女方,完全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实现创新性的制衡。即使在一般的有限公司,也可以通过董事会的创新设置等,实现新的权力(试读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