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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环境污染需要《刑法》与“污染事故罪”再告别-江淮论坛2024年04期

防治环境污染需要《刑法》与“污染事故罪”再告别

作者:徐祥民 字体:      

摘要:自《刑法(1979)》到《刑法第八修正案》,从《刑法》到“7+1”污染防治法体系和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,我国法律规定的“污染相关罪”都是污染事故罪。放弃了“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”等成罪条件的《刑法第八(试读)...

江淮论坛

2024年第04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