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 要:作为一项属地管理改革举措,行政执法权下放应以宪法上的“两个积极性原则”为基础,并遵守职权法定原则。职权法定可分为常时的职权法定与改革时的职权法定,改革状态下,可以适用缓和的职权法定原则。在现有下(试读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