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涵养“公罪不可无,私罪不可有”的境界-清风2024年02期

涵养“公罪不可无,私罪不可有”的境界

作者:李长山 字体:      

宋朝圣贤范仲淹凡为官者“公罪不可无,私罪不可有”的政训,讲出了公与私的分野、公罪与私罪的界限、为公与为私的功罪,以及官员执政与官德的境界。时至今日,这一政训对党政干部仍具镜鉴作用。

“公罪不可无,私罪不(试读)...

清风

2024年第02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