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重大事项和项目”的“讨论权”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职权。
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: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、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”;地(试读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