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固政发〔2005〕116号)
各县(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直属机构,各企事业单位:
为了认真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实施条例》,贯彻落实国家、自治区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,推进我市文物事业持(试读)...